编号:2011017
平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2011)第20号
经平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万全镇中心区A46、A49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地址:平阳大厦20楼。具体组织实施由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二、出让地块概况和经济技术指标:
地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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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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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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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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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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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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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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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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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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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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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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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全镇中心区A46地块 |
22488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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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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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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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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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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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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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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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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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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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全镇中心区A49地块 |
22379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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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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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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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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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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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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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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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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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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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竞买对象:该地块允许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注:竞得人必须按对等资质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
四、出让方式:拍卖出让。
注:出让地块不设置保留底价。
五、拍卖方式: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出让有关事宜:
申请人必须于 2011 年 8月23日至 2011 年8月29日17时(工作日),向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详见拍卖须知),并获取拍卖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29日16时。保证金缴入帐户: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工行平阳县支行;帐号:1203283009049013987。
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2011 年8月30日9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拍卖时间为 2011 年8月30日10时,拍卖地点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鳌江镇新河中路68-70号)。
七、其他事项详见拍卖须知,拍卖须知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在申请截止时,如某宗地有效竞买人少于3人时,则该宗地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自2011年8月30日至2011年9月13日15时(工作日)。从挂牌之日起,继续接受申请,申请时间为2011年8月30日至2011年9月8日17时(工作日),已取得某宗地拍卖竞买资格的,即可参与该宗地挂牌竞买。交纳挂牌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 9月8日16时。经审查,参加挂牌出让的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1年9月8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九、咨询电话: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 63735023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193022
万全镇人民政府 63770060
十、网址:www.pyztb.com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1年8 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