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3081
拍卖公告
受法院委托,定于2013年7月18日15:30在温州市飞霞南路飞霞大厦三楼会议室对下列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1、鹿城区车站大道时代商住广场南幢906室房产,建筑面积178.28㎡,土地面积20.32㎡,非居住,国有出让,用途为综合,起拍价220万元。(案号2013-173,保证金22万)
2、龙湾区永中街道中大锦园E幢704室房产,建筑面积149.24㎡,土地面积28.8㎡,国有出让,起拍价145万元。(案号2013-174,保证金15万)
3、鹿城区府前街鸿华大厦B座601室房产及室内物品,建筑面积125.39㎡,土地面积17.38㎡,国有出让,带租拍卖(租期到2013年8月22日,租金已由原房东收取),起拍价180万元。(案号2013-178,保证金18万)
4、诸小玉所有的位于瓯海区瓯海大道249号心缘网吧内的电脑、显示器等设备(详见清单),起拍价5.8万元。(案号2012-917,保证金1万)
5、余进勇持有的温州精德实业有限公司2%的股权,起拍价38万元。(案号2012-1339,保证金4万)
二、注意事项:
①、上述标的均设有保留价。②、司法拍卖不属“房产限购”政策调整范围。③、届时请相关权利人到场,缺席视为自行放弃权利;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应在拍卖报名截止日前向法院主张优先购买权,由法院审查确认。④、如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撤回拍卖标的。
三、有意竞买者,1、2、3号标的保证金汇入: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开户行:温州鹿城农村合作银行,账号:201000019087486,4、5号标的保证金汇入: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温州银行景山支行,账号:759000120190081823,至各法院开具保证金收据,持有效身份证件至指定地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不成交者,保证金无息退还。
四、报名、看样时间、地点:即日起至2013年7月17日16时整止(工作时间),看样地点:标的现场,报名地点:温州市飞霞南路飞霞大厦404室。报名咨询电话:88826563;
鹿城法院监督电话:88997737;瓯海法院监督电话:55888858;工商监督电话:89661259。
公司网址: http://www.zjzsauction.com 法院网址:http://www.rmfysszc.gov.cn/
浙江浙商拍卖有限公司乐清分公司
201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