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2016)第 4 号
经苍南县人民政府苍政发(2016)65、 64 号文件批准,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挂牌)方式出让苍南县龙港镇世纪新城片区7-02地块及学苑路地下空间、7-12地块及学苑路地下空间等二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地址:灵溪镇玉苍路工人文化宫后南首。具体组织实施有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二、出让地块概况和经济技术指标:
地块名称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地块容积率 |
地块绿地率 |
地块建筑密度 |
总建筑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苍南县龙港镇世纪新城片区7-02地块及学苑路地下空间 |
龙港镇世纪大道以南、学苑路以西、龙腾路以北、龙虹路以东 |
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4309.7平方米,其中代征学苑路道路用地面积1773.9平方米,代征公园绿地用地面积3894.5平方米,出让面积为28641.3平方米(42.96亩)以及学苑路地下空间用地面积1773.9平方米 |
<3.0且≥1.0 |
≥20% |
<40% |
7-02地块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85923.9平方米,其中商业、商务、康体娱乐用房建筑面积<17200平方米。学苑路地下空间属街巷用地(停车库用地),学苑路地下空间深度不超过15米。7-02地块与地块代征地块学苑路地下空间联合建设,具体技术指标以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拟订的规划条件通知书[2016]规划条件24号为准 |
7-02地块商住 用地,学苑路地下空间属街巷用地(停车库用地) |
住宅为70年,商服为40年,街巷用地(停车库用地)为50年 |
16325万元 |
3265 万元 |
苍南县龙港镇世纪新城片区7-12地块及学苑路地下空间 |
龙港镇世纪大道以南、白沙河大道以西,龙腾路以北 |
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1983平方米,其中代征路道路用地面积1960.8平方米,代征公园绿地用地面积3160.1平方米,出让面积为26862.1平方米(40.29亩)以及学苑路地下空间用地面积1743.5平方米 |
<3.0且≥1.0 |
≥25% |
<35% |
7-12地块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80586.3平方米,其中商业<16100平方米。学苑路地下空间属街巷用地(停车库用地),学苑路地下空间深度不超过15米,地下室顶板深度需满足市政地下管线的敷设要求。7-12地块可利用地块代征学苑路部分地下空间配建停车库。具体技术指标以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拟订的规划条件通知书[2016]规划条件25号为准 |
7-12地块商住 用地,学苑路地下空间属街巷用地(停车库用地) |
住宅为70年,商服为40年,街巷用地(停车库用地)为50年 |
15322万元 |
3065万元 |
其他要求及事项:①7-02地块竞得人需在沿街底层无偿配建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的社区居委会用房,一处不少于20平方米的社区警务室,一处不少于50平方米的公共厕所,一处不少于100平方米的邮政所用房提供给龙港镇人民政府;②以上地块代征公园绿地和代征道路由竟得者出资建设,无偿提供给龙港镇人民政府,工程施工图需经龙港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③若苍南县世纪新城片区7-02地块及学苑路地下空间、7-12地块及学苑路地下空间的使用权由同一建设单位取得,地下室可以联通或合建。以上各宗地块拍卖(挂牌)均不设底价。 |
二、出让地块概况和经济技术指标:
三、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必须符合本地块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
四、参加竞买对象为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或存在欠缴土地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人及控股股东参加;以及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禁止参加)均可申请参加竞买,若申请参加竞买单位为房开公司的,其开发资质应为三级以上(含三级及暂定级),外地注册的法人、其它组织竞得后,须在苍南注册成立具有相应开发资质的全资房开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拟参加拍卖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拍卖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七、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5 月3 日 至 2016年5 月 10日(工作日)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八、拟参加拍卖申请人必须于 2016年5 月11 日至 2016年5月13 日11:00时(工作日,向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的文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至2016年 5 月 13 日11:00时。(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不得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 2016年 5 月 13日11: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6年 5 月 13 日15:30时,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举办。
九、在拍卖竞买申请截止时,如该宗地块有效竞买人少于3家的,则该宗地由拍卖方式出让转为挂牌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自 2016年 5 月 16日至2016年 5 月 27 日15:30时。从挂牌之日起,继续接受申请,申请时间为2016年 5 月 16 日至2016年5 月 27 日11:00时。交纳挂牌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至2016年 5 月27 日11:00时。原已取得该宗地拍卖竞买资格的,可继续参加挂牌竞买无须重新办理挂牌竞买申请。
经审查,参加挂牌出让的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6年 5 月 27 日11: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2016年 5 月27 日15:30时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举行挂牌出让会。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拍卖)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地价款,包括土地出让金、有偿使用费和土地开垦费。不包括耕地占用税、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税费,竟得人须另行支付。
十、联系方式与保证金账户
联系地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 0577-68708510 68708526
开户单位:苍南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 建行苍南灵溪支行 账号: 33001627268053001691
苍 南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苍 南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2016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