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2016)第 19 号
经苍南县人民政府苍政发(2016)211 号批准,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挂牌)方式出让苍南县马站镇E-6-3-1、E-6-3-5、E-6-3-6等3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地址:灵溪镇玉苍路工人文化宫后南首。具体组织实施有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二、出让地块概况和经济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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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名称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总建筑面积(㎡)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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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站镇E-6-3-1地块 |
马站镇府前路南侧,兴发路西侧 |
规划用地面积1158.77㎡,出让面积1158.77㎡(1.74亩) |
住宅用地 |
地上总建筑面积≤3018.68㎡,建筑基底面积≤487.60㎡,竞得人须按马站镇E-6-3地块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具体技术指标以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拟订的[2016]规划条件2号通知书为准 |
住宅70年 |
570 万元 |
12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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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站镇E-6-3-5地块 |
规划用地面积1842.36㎡,出让面积1842.36㎡(2.76亩) |
地上总建筑面积≤4521.46㎡,建筑基底面积≤729.52㎡,竞得人须按马站镇E-6-3地块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具体技术指标以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拟订的[2016]规划条件6号通知书为准 |
815万元 |
17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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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站镇E-6-3-6地块 |
规划用地面积1313.79㎡,出让面积1313.79㎡(1.97亩) |
地上总建筑面积≤3018.68㎡,建筑基底面积≤487.60㎡,竞得人须按马站镇E-6-3地块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具体技术指标以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拟订的[2016]规划条件7号通知书为准 |
550万元 |
1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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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大于或等于上述各宗地块保证金的,可以参加上述地块内各宗地块的竟投活动,但一份保证金只能竟得其中一宗地块。如竞买人欲竟得多宗地块,则必须缴纳多宗地块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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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必须符合本地块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
四、参加竞买对象为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或存在欠缴土地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人及控股股东参加以及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禁止参加),外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竞得后,须在苍南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拟参加拍卖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拍卖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七、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 12 月 20 日 至 2016年 12 月 26 日(工作日)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八、拟参加拍卖申请人必须于 2016年 12 月 27 日至 2016年 12 月 29日11:00时(工作日),向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的文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至2016年 12 月 29 日11:00时。(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不得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 2016年 12月 29日11: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6年 12 月 29 日返 回

















